一、细胞基本属性
细胞名称:SK - MEL - 2+LUC人皮肤黑色素瘤细胞荧光素酶标记
细胞别称:SK - MEL - 2 - LUC;荧光素酶标记黑色素瘤细胞
种属来源:人(Homo sapiens)
组织来源:皮肤恶性黑色素瘤组织
生长特性:贴壁生长(依赖细胞间接触及基质黏附)
细胞形态:不规则多角形或梭形,融合后呈层状排列
荧光标记:稳定表达荧光素酶基因(Luciferase),需定期添加筛选剂维持表达
细胞代数:P5 - P15(建议使用前验证荧光素酶活性)
细胞规格:1×10^6 cells/T25培养瓶或1mL冻存管(无血清冻存体系)
培养基:RPMI - 1640+10% FBS+1%双抗+200μg/mL嘌呤霉素
培养条件:气相:5% CO₂;温度:37℃;湿度:95%
冻存条件:无血清冻存液(含10% DMSO及细胞保护剂),液氮长期保存
倍增时间:约24 - 48小时(需定期检测荧光素酶信号稳定性)
供应限制:仅限体外研究,禁止用于活体实验或临床治疗
二、细胞培养操作指南
收货处理:
冻存管:37℃水浴快速解冻,离心后重悬于预热培养基
培养瓶:酒精消毒表面后直接置于培养箱平衡
传代标准:细胞融合度达80% - 90%(高密度易触发分化)
传代比例:1:3至1:6(建议接种密度3×10³ cells/cm²)
消化方法:
使用0.25% Trypsin - EDTA(含1mM EDTA)
37℃消化2 - 3分钟,轻拍瓶壁促使细胞脱落
注意事项:
消化后需完全中和胰酶(残留酶影响荧光素酶活性)
传代后48小时内避免药物处理,确保荧光素酶表达稳定
三、细胞冻存操作规范
冻存液配方:无血清冻存液(含10% DMSO及海藻糖保护剂)
细胞密度:冻存浓度:5×10⁶ - 1×10⁷ cells/mL
冻存步骤:
消化离心后重悬于冻存液,分装至冻存管
程序降温:4℃ 30min → - 80℃过夜 → 液氮储存
复苏验证:
复苏后48小时检测荧光素酶活性(IVIS成像或化学发光法)
功能验证:细胞迁移实验(划痕法需保持荧光素酶信号稳定)
四、售后服务承诺
重发标准:
1. 干冰运输期间温度异常导致细胞失活(需提供物流温度记录)
2. 到货72小时内经qPCR证实支原体污染
3. 荧光素酶活性缺失(需提供原始检测数据)
4. STR图谱与ATCC参考数据不一致
不予重发情形:
1. 未按规范添加嘌呤霉素导致标记丢失
2. 使用非推荐诱导剂(如强力霉素)干扰荧光素酶表达
3. 长时间暴露于荧光素酶底物导致细胞毒性
4. 未定期检测传代后荧光素酶信号衰减